會費繳納標準規定
《中國城鎮供熱協會會費繳納規定》于2016年1月1日起執行,根據《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取消社會團體會費標準備案規范會費管理的通知》(民發〔2014〕166號)要求和《國家發展改革委、民政部、財政部、國資委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的意見》(發改經體[2017]1999號)文件規定,對中國城鎮供熱協會會費繳納標準進行調整。會員單位繳納會費標準如下,其中:
副理事長單位會費標準6000元/年;
常務理事單位會費標準4000元/年;
理事單位會費標準3500元/年;
會員單位會費標準2000元/年;
調整后的會費繳納標準,于2019年1月1日起執行。
會費續繳須知
協會會員單位有效期從會員單位繳費當日起計算,時限為當年會費繳納到日至次年當日。到期后企業會員賬戶自動變更為“待續費”狀態。會員管理系統在會員賬戶到期前3個月、一個月自動向會員單位的聯系人的郵箱、手機及企業賬戶站內信發送會費到期通知告知。聯系方式有變更請及時辦理申請變更手續(查看聯系信息變更流程)。
協會會員單位入會手續及續費相關業務均采用“中國城鎮供熱協會線上會員系統”統一操作辦理。
會員單位收到通知后可自行在本站登錄“企業賬戶”下載“繳費通知書”(點擊直達),填寫正確的會員單位名稱,以及賬戶密碼,登錄后下載“繳費通知”進行續費手續的辦理以及線上轉賬付款。協會財務收款后會員狀態變為“正?!?/span>,開具“全國性社會團體會費統一票據(電子)”(可等同發票報銷)。會員管理負責人將新證書與發票一同郵寄給會員單位聯系人。
(賬戶密碼登錄相關咨詢:15810106815)
注:會員賬戶狀態為“正?!?,即可在后續協會會議活動報名參會享受會員價格。會員賬戶狀態為“待續費”,則需先補繳會費后,才能享受會員價格。
因會員單位聯系人信息有變更,而未在本站辦理信息變更手續,導致錯過續費通知、影響會員賬戶產生異常的,協會不承擔任何責任。